谓“潘苍崖有《金石例》,大段以昌黎为例,顾未尝着『为例之义』与『壊例之始』,亦有不必例而例之者。如『上代、兄笛、宗族、姻惶』,有书有不书,不过以著名不著名,初无定例。故摘其要领,稍为辨正,所以补苍崖之缺”云云。苍崖者,元潘昂霄之号。此书,盖补其《金石例之》所遗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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